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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年11月份入职海底捞振华广场店工作。到今年4月份,公司一直没给我交社保。我多次跟店里沟通,但他们迟迟不给解决问题。”7月15日,呼和浩特市的王女士告诉记者。

  王女士向记者展示了与海底捞签署的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显示甲方为简阳市海底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约定合同生效日期为2019年11月6日,而这份劳动合同并没有甲方盖章。王女士解释说,去年11月初,自己与其他11名新员工一起入职,当时店里将这些人集中在一个会议室,由一名老师指导填写合同里的空白内容。合同一式两份,给她们的都没有盖章,公司收回的应该是拿回去盖章了。

  签订劳动合同后,2019年11月6日至12月16日,王女士等12名员工被派到海底捞青岛门店工作了一个多月,后调回呼和浩特市振华广场店任上菜房员工。王女士向记者提供的公司系统内的个人自助查询工资截图显示,王女士从2019年11月开始有工资发放记录,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发扣款合计均为0,到了2020年5月,扣款合计为542.45元。王女士说,当时12名入职员工中,有部分当月就开始缴纳社保,但她和另外几个人却一直没给缴纳,店里说给她们办社保时有几个人被漏掉了。多次跟店里反映后,今年5月份,店里开始给王女士等人缴纳社保,但之前半年的社保却一直拖着。

  7月16日,记者给海底捞振华广场店店长丛女士打去电话了解情况,丛女士说:“王女士社保问题我们一直给协调,但我们门店只负责将员工的材料上交给公司,至于为什么还没给补交我也不清楚。”记者问她如何联系公司,丛女士说“王女士有给她办理工资及社保的文员的电话,你找她要,怎么跟公司联系我不知道。”随即挂断了电话。

  记者再次联系王女士,王女士说有位姓朱的文员,是一直办理店里工资发放及社保缴纳事宜的,王女士将自己与朱某某的微信聊天截屏发给记者,在她们数次对话中,朱某某表示王女士5月份的社保已经缴纳,之前半年的社保要走补交流程,正在办理中。后来,朱某某又说,社保办理人员说,社会企业没有补交政策。记者多次拨打朱某某的电话,均无法拨通。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海底捞为什么在用工半年后还不给王女士缴纳社保呢?7月16日下午,记者又拨打了海底捞的400全国客服热线电话,工作人员记录下记者采访请求,表示会转给相关部门联系记者。截至记者发稿,海底捞并未联系记者。(记者 查娜)

编辑: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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