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申铖、王雨萧)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增值税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有了专门法律,税收立法再进一程。
今年前11个月,国内增值税收入为61237亿元,约占全国税收收入的37.8%。“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是全国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纳税人覆盖绝大部分经营主体,与社会大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李旭红表示。
2022年12月和2023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增值税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增值税法草案三审稿规范立法授权,对有关内容改由在法律中直接作出规定,或者经清理规范后纳入税收优惠范围;完善税收优惠相关规定;做好与关税法等有关法律的衔接。
此次通过的增值税法共6章,包括总则、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征收管理、附则。
李旭红表示,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进了一系列关于增值税的改革,加快建立现代增值税制度。“增值税法此次通过,巩固了近年来增值税改革成效,有利于增强税制确定性,有利于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随着增值税法制定出台,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税种制定了法律,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
“增值税法的出台,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一步。”李旭红说,加快税收立法步伐,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对于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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