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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5月17日电 (记者宋子节、温璐)近日,民政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老龄协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针对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薄弱环节,总结提炼地方经验做法,重点强调了3个方面工作机制——

一是着力完善部门协同机制。提出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协同机制,促进民政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加强沟通联络,开展交流会商,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

二是着力形成上下联动机制。提出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发挥专业优势,共同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同时,积极探索推动建立乡镇(街道)老龄工作统筹机制和专人负责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打通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是着力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提出推动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社区以及养老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等老年人集中的机构场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增加法律服务供给,发挥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才队伍和社会力量作用,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维权服务。

据悉,《意见》印发后,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认真履行全国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的工作职责,推动将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纳入有关部门任务计划和工作要点,形成老龄办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指导,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评估和统计调查,推动各地将老年人权益保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加强工作培训和经验交流,提升地方民政干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能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新媒体作用,广泛报道各地各有关部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的进展成效,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给予表彰或者奖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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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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