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纪委监委消息: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政协原一级巡视员杨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调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目无法纪,毫无敬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杨印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杨印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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