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四川成都等多地网民称,跟着导游去外地旅游,明明说的是“纯玩团”,但常遇到强迫购物情况,有的“9天行程安排8次购物”,实在糟心。
针对该问题,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给出权威答复:
旅行社强迫游客购物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遭遇强迫购物时请及时投诉。广大游客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第一时间拨打违法行为发生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反映。同时,记得留存好旅游合同、行程单、支付记录、聊天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在执法人员进行调查时配合提供,以追究相关经营主体的法律责任。
各地持续整治旅游市场强迫购物问题。文化和旅游部指导各地加强明查暗访和重大案件督办,全流程溯源查处涉强迫购物案件,并持续发布旅游市场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
下一步,文化和旅游部将持续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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