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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
 
       ——2014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
 
      ——2014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必须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
 
       我们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我们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
 
      ——2014年10月20日《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2013年2月23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改变社会上那种遇事不是找法而是找人的现象。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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