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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自治区教育厅与自治区公安厅、政务服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入园入学办理一件事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教育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保障公办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阳光便捷,解决家长在提交入园入学材料中多处跑、跑多次、材料多、程序繁等问题。

  根据部署,在前期试点地区工作的基础上,我区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将全面推行“公办园入园”和“义务教育入学”一网通办。指导意见从报名准备、数据共享、招生实施、线下报名等4个招生工作阶段,明确了教育与公安、自然资源、住建、人社、市场监管、政务服务等部门的分工职责。在准备阶段,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不得将预防接种证明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在数据共享阶段,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户籍、不动产、房屋交易、社保证明等数据共享或对接方式。在招生实施阶段,全区各地要做好网上报名指导、培训、演练和宣传工作,并要求在学校设置线下代办点解决不熟悉手机、电脑操作的部分群众电子报名问题。同时,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做好未线上报名适龄儿童的线下报名工作。

  通过精简申报材料、规范审批流程、强化数据共享等方式,让数据多跑路,家长少跑腿,我区实现入园入学掌上办,初步构建起“全区公办园入园和义务教育入学办理一件事”更便捷、更高效的跨部门联办模式,提升入园入学报名公平度、便捷度和高效率。今年秋季学期,全区预计将为44万名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学生提供入学申请办理服务。(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刘志贤)

编辑:刘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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