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在春季防火期到来之际,自治区政府发布2025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命令。
命令明确了防火期和戒严管制期,锡林郭勒盟及其以东地区防火期为春季3月15日至6月15日、秋季9月15日至11月15日,乌兰察布市及其以西地区防火期为当年9月15日至翌年6月15日,大兴安岭林区防火期为3月15日至11月15日。全区防灭火戒严管制期为春季4月1日至5月31日、秋季10月1日至10月31日。
在戒严管制期内戒严管制区域,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燃放鞭炮、焚烧垃圾等非生产用火和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野外生产用火须经当地旗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严禁进入管制区域的人员车辆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各检查站、瞭望台、巡逻巡护岗位等要全天候值守,严格管制进入林区、草原的人员和车辆。
防火期内,各级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火灾分级响应机制,各类扑救队伍要保持临战待命状态,确保“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记者 霍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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