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销售员不能通过虚假违法营销、自我打赏等方式吸引流量,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直播平台应具备退换货服务承接团队和技术,依法规范商家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义务,保障消费者合理的退换货和退款等诉求……”3月17日,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直播电商地方标准——《直播电子商务管理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实施。
近年来,直播电商已成为电子商务市场的重要增长点。目前,内蒙古直播电商领域已有数万名从业者及直播主体,直播电商销售额突破百亿元大关。直播电商经济不仅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更成为农副产品、文旅服务的重要销售渠道。
该地方标准主要针对直播电商准入机制、内容监管、绿色直播、权益保障等全链条进行规范。《规范》的实施,一方面能够理顺全区直播电商经济发展环境,规范行业运营流程,减少虚假宣传和产品质量问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为直播电商行业提供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和政策支持,以此引导内蒙古直播电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记者 李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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