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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落实国家关于“大力提振消费”的重要决策部署,提升消费信心,2025年以来,内蒙古持续强化财政政策,进一步支持消费潜力释放。

  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内蒙古通过下达专项资金,支持在全区范围内打造以县域为中心、乡镇为重点的县域商业体系,形成配套服务完善、产业相对集聚的县域消费流通体系;支持供销系统保供型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冷链物流企业与农畜产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集贸市场等经营主体建立冷链物流“平台企业+农业基地”“生鲜电商+产地直发”模式,打通商品上行、下行渠道,为促进消费创造了条件。截至目前,全区商贸服务100%覆盖旗县(区)和乡镇(苏木)、90%以上覆盖村(嘎查)。今年1—7月,全区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5%。

  落实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自治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个人消费贷款贴息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对重点领域的个人消费贷款给予财政贴息;对餐饮住宿、健康、养老、托幼、家政这些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财政对经营主体贷款分类给予贴息,以降低融资成本,增加更多优质服务供给,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

  支持文旅融合释放消费潜力。自治区财政通过支持盟市结合自身区位资源与文化特色推进文旅深度融合,激发文旅消费,推动旅游景区提档升级,促进文旅商品研发生产,实现传统文化、非遗与旅游产品设计相融合,有效推动文旅消费持续增长。

  保障经费,促进经贸交流。通过做好重点展洽活动经费保障,内蒙古为深化互利合作、推动贸易合作搭建舞台,支持商务、贸促等部门组织相关企业、机构参加区内外重点展会,引导本土优质企业走出去,并把区外优质产品带回来,促进消费层级提升。

  在多项政策支持下,今年1-7月,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75.5亿元,同比增长8.9%,增速高于同期全国水平4.1个百分点。(记者 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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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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