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1日,《检察日报》第2版刊发题为《内蒙古:发布典型案例引领行政检察提质增效》的文章,报道了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发布14个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价值追求,围绕行政检察“三大职责”“八项任务”,覆盖行政裁判监督、争议实质性化解、行刑反向衔接等重点领域。
报道全文如下:

2026年1月11日《检察日报》第2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发布14个全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展现检察机关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刘某诉乌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第三人刘某丁行政登记检察监督案,通过依法提出抗诉,推动法院纠正错误的行政裁判,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巴彦淖尔市某县检察院办理的某县法院违法裁定行政诉讼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检察监督案,通过制发类案监督检察建议,推动法院及时纠正案件受理费收取不当问题,助推全市法院依法规范落实诉讼收费制度;在赤峰某旗检察院督促旗林业和草原局纠正林权登记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案中,检察机关推动行政机关重新组织指界、测绘等工作,实质性化解持续16年的行政争议……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紧紧围绕行政检察“三大职责”“八项任务”职能要求,涵盖行政裁判结果监督、行政审判活动监督、行政执行活动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行刑反向衔接、强制隔离戒毒监督等重点监督领域。
该院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次案例发布是推动“行政检察打造精品统一活动”的重要举措,将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示范指导作用,助力内蒙古检察机关行政检察工作走深走实。(全媒体记者于莹莹 通讯员 邵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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