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近期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改革,对全区范围内涉及用林用草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审批事项实行联动审批。
我区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改革将以往分散式、串联式的单独审批整合为主题式、并联式的联动审批,通过流程再造和数据高效交互,进一步打破部门壁垒,提升协同管理效能,化解用地企业“各处跑、重复报”的困扰,切实提升全区用地用林用草要素服务保障水平。
据了解,2025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选取乌海市、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县、包头市石拐区、赤峰市林西县、锡林浩特市、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6个具有代表性的地区作为试点,开展了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改革。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为进一步解决全区用地用林用草审批申报材料不够精简、审批许可环节多等问题,两部门联合制定了适用于全区的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标准,有效降低了用地企业负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协同合作,在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推出“专区接件、系统联通、并联审批”服务模式,实现联动审批“一窗受理、并联开展”。同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审批系统在业务、数据、流程方面融合对接,实现全区用地用林用草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大大提升了审批效能。试点工作已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联动审批经验做法,在此基础上,内蒙古全面推行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改革。自治区用地企业登录自治区政务服务平台“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特色专区”,即可在线申办联动审批事项。(记者 阿妮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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