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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2月6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张韶春

  各位代表:

  我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托, 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收官之年,是“十五五”谋篇布局之年。一年来,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1571”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力量。

  一、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 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把党的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全面落实 “第一议题”制度,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从政治上把握大局、分析问题、推进工作。组织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大学习,开展组成人员政治培训,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

  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把贯彻落实主线要求作为首要考虑,做到与人大工作紧密结合、深度融合。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前置审核条件、备案审查的重要内容,确保立法工作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确定为每年必须开展的监督工作,听取审议贯彻落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呼包鄂乌区域协同推进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专项工作报告。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人大代表、组成人员、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不断提高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

  认真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都自觉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都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抓好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加开人代会选举产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任免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9人,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

  二、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年制定地方性法规12件,修改、废止25件,审查批准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2件。

  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立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制定防沙治沙条例,把总书记关于防沙治沙和“三北”工程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写入法规,为科学治沙提供法治支撑。修改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湿地保护条例,对实施森林法办法进行审议,加强对草原、森林和湿地的保护,推动美丽内蒙古建设。制定引绰济辽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修改节约用水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从严管好用好水资源。制定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为防噪、降噪、治噪提供法治保障。

  聚焦高质量发展开展立法。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修改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制定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修改农作物种子条例,保障粮食安全、种源安全。制定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供销合作社条例,推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修改边境管理条例,保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

  聚焦群众期盼开展立法。出台省级层面首个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以法规制度破解欠薪治理痛点,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回应改革之需、顺应人民意愿,制定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 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地方病防治条例、乌兰牧骑条例等法规。修改完善企业集体合同条例、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规,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制定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改加强司法监督、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2个决定,促进司法工作提质增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提高立法质效完善工作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年度立法计划和3件重点立法项目都及时提请自治区党委研究,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法规起草、 问题协调、审议把关等各方面的主导作用,以良法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开门立法,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立法评估,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民意直通车”作用,线上线下公开征求意见建议5030条,确保法规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指导,严格审查每件报批的地方性法规,不断提升全区立法工作整体水平。对 68 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完成涉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全年组织执法检查5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39项,开展专题询问、分组询问、满意度测评18次。

  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开展监督。把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为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在对防沙治沙工作开展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听取审议打好“三北”工程三大标志性战役的报告,要求加强后期管护、深挖用水节水潜力,持续巩固防沙治沙成果。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加强对节约用水、全区新增耕地规范管理利用、林下经济发展等工作的监督。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农用薄膜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法执法检查,持续推动污染防治、固废治理、低碳转型等工作,依法筑牢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

  围绕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监督。开展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对重大项目建设、区域合作深化、助企工作、优化旅游环境等开展监督,推动解决好发展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因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听取审议科技创新、优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等情况的报告,推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审查批准预决算,对基层“三保”工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开展监督,切实管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织牢政府债务的“安全网”。通过“听取审议报告+满意度测评”的方式,跟踪监督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听取审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报告,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就满洲里市 “十五五” 时期高水平开放开展专题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就加快推动新能源无人驾驶重卡汽车互联互通开展专题调研,指导鄂尔多斯市先行先试出台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助力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推动法治内蒙古建设走深走实。

  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监督。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动解决好代表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自治区党委作出“十大民生工程”的部署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今年1月跟进作出决定,明确了有关方面的责任和任务,通过“小切口”、常态化实施“十大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开展食品安全 “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切实守护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听取审议 “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跟进听取定点零售药店和基层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工作报告,对整改情况多次进行抽查核实,让人民群众用药更安全、购药更方便。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立法的基础上,跟进听取治理欠薪问题专项工作报告,以立法监督 “组合拳”推动解决欠薪 “顽疾”。对促进就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卫生建设等民生事项开展监督。听取审议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惩治 “蝇贪蚁腐”。

  围绕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改进监督方式。推动监督工作守正创新,制定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的办法,紧盯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22项改进措施,全国人大对这一经验做法进行了宣传报道。加大询问力度,围绕就业、助企、节水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围绕政府债务管理、毁林毁草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分组询问12次,直面问题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做好监督 “后半篇文章”,对地下水保护和管理、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城镇供热等情况开展跟踪监督,做到问题不整改、监督不停止。

  四、充分发挥人大在联系人民群众中的带头作用,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全面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代表法,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有序执行职务、参加活动,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各项工作。

  深化落实“两个联系”机制。认真落实常委会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281名基层人大代表,邀请91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建立与代表常态化座谈交流、听取意见机制,对代表提出的建议及时督促有关方面认真办理。发挥代表专业特长,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197人次参加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丰富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创新代表工作机制,不断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信息化建设赋能代表工作,推出“码上找代表”平台,让群众联系代表更加便捷高效。

  充分激发代表履职活力。组织人大代表围绕编制“十五五”规划、发展新能源产业、壮大民营经济开展专题调研,让自治区重大决策都能听到代表和群众的声音、汇聚代表和群众的智慧力量。有序开展代表回选举单位述职和代表小组活动工作,组织140名自治区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述职,开展代表小组活动253人次。扎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年内实施民生项目3350个,将人民群众的“愿望清单”转化为可感可及的“幸福清单”。

  强化代表履职的服务保障。加强代表的政治引领和履职能力建设,针对代表履职所需,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全年培训代表360人次。扎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形成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专工委专项督办、代表工委全程跟进的工作机制,对各承办单位量化打分,推动纸上建议转化为发展成果。680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理完成并答复代表,代表满意率持续提升。修改实施代表法办法,进一步推动代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牢牢把握“四个机关”的定位要求,全面加强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人大机关。

  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委会党组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定期研究安排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动真碰硬整改整治,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心入脑、成风化俗。深刻吸取魏栓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反面典型案例教训,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制度,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从严抓好机关党组、分党组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对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巡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问题整改。

  努力提升工作质效。严格落实党中央、 自治区党委关于为基层减负的部署要求,完善人大常委会机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实施办法,规范调研考察、横向交流工作,去年赴区内区外调研考察同比大幅减少。进一步规范机关运转、工作运行,持续改进文风会风,不断提高工作质效。承担的年度改革任务全部完成,1项改革任务入选全区改革优秀案例。2项特色工作和1名个人获评全区2025年度法治事件和法治人物。

  持续加强常委会机关建设。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大讲学习、深入调研、真抓实干、清正廉洁”的要求,以“创建一流机关、打造一流队伍、创造一流业绩”为目标,进一步提升机关建设整体水平。坚持每月一主题,机关领导干部上讲台,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性培训。加强和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深入宣传报道常委会重点工作、基层人大创新工作、代表履职故事,充分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蒙古的生动实践。2件作品荣获全国人大新闻奖。

  加强上下协同联动。牢固树立人大工作一盘棋思想,主动向全国人大请示报告工作,积极争取全国人大的帮助和支持。深化与“一府一委两院”沟通联系,增进工作协同配合。加强对盟市人大工作的指导,推动工作联动、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常委会取得的工作成绩,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担当作为、扎实工作的结果,是自治区“一府一委两院”、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立法满足改革发展需求还有差距,立法质量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有待增强,推动问题解决不够有力有效;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形式和内容不够丰富,代表工作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需要持续加强。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今年的主要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的主线,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努力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内蒙古新篇章贡献力量。

  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优先保障“十五五”规划贯彻实施和改革发展稳定急需的立法,全年安排审议法规24件,开展立法调研12件。制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草原保护和管理条例、开发区建设管理条例,就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促进条例、电力条例等开展立法调研。修改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对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开展立法调研,进一步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规制度。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对持续增加科技投入设专章作出规定。制定修改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街道办事处条例、法律援助条例、学校安全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开展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动态调整基层立法联系点,充分发挥联系点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让立法更好倾听人民心声、体现人民意愿。紧跟国家立法修法进程,及时梳理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常态化开展法规清理工作。

  高效能开展监督工作。加强对重大工作、重点领域、民生期盼事项的监督,结合推动中央巡视反馈意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全年安排监督工作48项。紧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就“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6部促进条例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到党中央有部署、 自治区党委有要求、人大见行动。围绕提升高质量发展能级,听取审议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农牧业全产业链发展、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等情况报告。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拟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节约用水等工作开展监督。在作出推动实施“十大民生工程”决定的基础上,安排听取审议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就稳岗扩容提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优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中医药产业发展开展监督,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强化计划和预决算审查,不断提升对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的监督效果。

  高水平做好代表工作。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等开展代表培训。就科技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等开展代表调研视察。促进自治区人大代表与发达地区人大代表进行产业联系协作,更好发挥代表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中的作用。继续创新代表工作机制,推动家站一体建设,引导代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地方实践。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多措并举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努力从解决“一件事” 向办好“一类事”转变。依法有序指导市县乡三级人大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高标准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确保人大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深刻吸取孙绍骋、王莉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教训,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和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加强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建设,深化全区各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协同,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大道至简,实干为要。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奋发进取,在新征程上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自治区实现“十五五” 良好开局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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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净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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