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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规定,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旨在服务国家“双碳”目标,深入推动循环经济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行业领域,降低资源消耗和碳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规划》从总体要求、全面夯实减量化基础、加快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扩大再利用规模、完善废弃物回收网络、推进循环经济产业优化升级、强化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加强组织实施八个方面提出了24条具体内容。

  《规划》明确了到2030年及到2035年循环经济体系、资源循环利用主要目标:到2030年,形成覆盖生产、消费、回收、利用全链条,特色鲜明、系统高效运转的循环经济体系,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率达到62%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用水量较2025年下降10%以上,单位GDP能源消耗强度下降指标完成国家衔接确定的目标,资源循环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35年,基本建立制度完善、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多方联动的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体系,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工作成效显著,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我们已印发《‘十五五’循环经济领域项目谋划储备工作指引》,启动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并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和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按照‘谋划储备一批、前期推进一批、开工实施一批’的滚动更新模式,为《规划》落地提供项目储备支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记者  李永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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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净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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