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要闻 > 正文

  北疆新闻呼和浩特7月17日消息(记者 李艳红)7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相关部门就矿山“双十条”硬性规定中非煤矿山采矿许可及地质勘探要求作出详细解读,释放“依法严管、源头治理”的明确信号。

  规定明确,非煤矿山必须100%取得采矿许可证。根据新修订《矿产资源法》,企业在开采前必须依法取得许可,否则不得进行开采作业。采矿许可证明确载明开采主体、矿种、方式、平面坐标范围、开采标高及有效期,企业须在许可期限内按核定范围开采,许可证过期即须停工。自然资源部门将对无证开采行为依法从严查处。

  针对过去勘探中暴露的勘查不规范、隐蔽致灾因素排查不到位、应报备未报备、人员培训不足等问题,今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联合出台专项措施,从三方面堵塞安全漏洞:

  一是作业条件严控。矿业权人须按评审通过的勘查方案开展勘探。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勘探,原则上在地面钻探施工;确需井下作业的,必须证照齐全并完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

  二是双向报备机制。矿业权人和勘查单位开工前须分别向旗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报备,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三是资质与培训双硬标。勘探施工单位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按规定规范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据介绍,此举旨在从许可准入到勘探施工全流程堵住安全缝隙,最大限度避免地质勘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双十条”硬性规定的落地,标志着非煤矿山监管从“面上覆盖”转向“纵深穿透”,法治化、精细化监管格局进一步形成,为行业安全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编辑:杨净毓
10543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大漠深处奇美粉红湖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蒙)字第631号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