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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疆新闻呼和浩特5月18日消息(记者 李艳红)自2026年1月1日《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包头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近日依法查处两起第三方监测机构未按规范开展监测、导致数据失真的典型案件。这是该条例实施后,包头市首次对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违法行为作出的行政处罚。

  据通报,2026年3月,执法人员在核查C厂某工段在线监控设备更换期间的手工监测情况时发现,受委托的A检测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存在明显异常。调取厂区门禁记录显示,负责采样的两名人员实际在厂区停留时间分别仅为33分58秒和34分5秒,而检测报告及采样小票却标注颗粒物采样时长为60分11秒,严重违反《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相关规范,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

  执法人员进一步倒查2026年2月至4月期间的全部手工监测数据,发现另一家监测机构——B检测公司同样存在违法行为。该公司在为C厂该工段排口提供手工监测服务时,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仅采集单个样品,单次采样时长仅15分钟,不符合《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的强制性要求。期间共出具无效检测报告65份,监测数据全部失真。

  依据《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第四十三条第四项规定,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考量案件事实与危害程度,对A检测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鉴于B检测公司违法持续时间长、涉及报告数量多、危害后果严重,对其处以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包头市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综合运用大数据溯源、现场核查等手段,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全力维护生态环境监测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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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包头开出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实施首批罚单两家
编辑:吴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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