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武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可镇辖区集中开展电动三轮车警示标识喷涂专项行动,在车厢外侧喷绘“电动三轮车 严禁载人”字样,让安全警示“随车走、时时见”,从源头压降违法载人事故风险。

电动三轮车属载货车辆,稳定性弱、防护设施不足,违法载人易发生侧翻、碰撞事故。行动中,民辅警“喷涂+宣教”同步推进,选取货箱两侧等显眼位置喷涂标语,面对面以案释法,讲解安全危害与处罚规定,并组织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引导摒弃“短途载人没关系”的侥幸心理。
此次行动实现喷涂一辆、警示一户、带动一片的效果。下一步,武川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将持续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源头治理,常态化开展三轮车隐患排查与宣传劝导,守护群众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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