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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本报通讯员 程进荣

“这窑洞,我爷住过,我爹住过,现在交给检察院,我放心。”今年6月,在陕西省吴起县白沟洼村一处不起眼的窑洞前,61岁的宗某将一把老式铜锁钥匙交到吴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手中,脸上绽开了笑容。

该窑洞是一处革命旧址。半年多前,宗某因产权问题,不肯让检察官进门。如今,他不仅签下了租赁协议,还主动当起了这处旧址的“文保员”。

宗某的转变并非个例,这背后,是吴起县检察院开展的一场持续近两年的“红色护根”行动。

吴起县是中国红军长征胜利的“落脚点”,全县共有48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剩余多数旧址藏在深山,产权归私人所有,保护现状令人揪心——有的窑洞年久失修,有的堆满杂物,个别甚至濒临坍塌。

“一些产权人外出务工多年,联系不上;有些认为‘祖产’不能动,一提保护就关门。”吴起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徐金科回忆,首次摸排时,推开一扇老旧木门,屋顶黄土直往下掉,“再不修,墙皮就掉光了”。

2021年,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吴起县检察院没有坐等线索上门,而是迈开双腿寻找——8名干警3个月内跑遍8个乡镇,为每一处旧址建档立卡,详细记录其历史沿革、现状评估、保护需求等。

摸底只是第一步,真正的难题在于产权。全县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私人产权,政府回购需投入巨额资金。

“不买,只租。”一次案件研讨会上,吴起县检察院创新性提出以租代征方案,以租赁方式取得管护权。

然而,“租”同样阻力重重。一些产权人担心“租出去就收不回来”。对此,检察官一边上门释法说理,打消其顾虑,一边协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渐渐地,一些产权人主动来到检察院签约。

一处陕甘宁省委旧址的产权人起初态度强硬,检察官请来村党支部书记、老红军后代,在他家炕头开起了“板凳会”,从长征故事讲到文物保护法,一聊就是3个晚上。第4天,该产权人主动拨通了检察官电话:“签吧。”

截至今年6月底,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全部租下,租期20年。曾经的产权人,纷纷转变为旧址“文保员”。吴起县检察院还联合县文旅局,为每处旧址配齐消防器材,制定“日巡查、周报告”制度,确保管护不留死角。

在吴起县检察院会议室的墙上,挂着一幅手绘“红色地图”,上面用红蓝两色清晰标注着每一处旧址的保护进度: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吴起革命旧址已全面修缮完成;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切尾巴战役遗址等4处已完成本体保护,刘河湾兵工厂旧址修缮方案已上报待审。

更长远的机制正在形成。今年“七一”前夕,吴起县检察院联合县文旅局、属地镇政府建立革命文物保护联动机制,明确“检察监督+行政管护+群众参与”三方责任。

“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在重温历史、传承革命精神。”吴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峰说,下一步,该院将深入挖掘每处旧址背后的红色故事,将其打造成“行走的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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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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