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教育局消息 为深入贯彻国家“双减”意见,严厉打击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以强化警示震慑,持续净化校外培训环境,筑牢“双减”工作成效。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面向社会通报。
案例一:赛罕区“金*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违规开展英语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22日,赛罕区教育局接到投诉举报线索,反映位于赛罕区东影南街阳光城1号3层的“金*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涉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执法人员立即开展突击检查,查实该机构以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名义,擅自开展线下英语学科类培训,其行为违反《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场约谈机构负责人,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行为,全额退还学员费用445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6700元、处违法所得二倍罚款534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赛罕区“博*达教育”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5年7月29日,赛罕区教育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位于书香门第写字楼的“博*达教育”开展突击检查,现场发现该机构存在违规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依法责令该机构停止所有违规培训行为,约谈机构负责人,明确要求其全额退还学员费用共计72280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赛罕区教育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一是责令限期改正;二是没收违法所得15620元;三是处违法所得二倍罚款,共计31240元。
案例三:“内蒙古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026年1月28日,新城区教育局接到上级交办问题线索,反映位于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东段铁甲S-D商业楼A 座4楼的“内蒙古优*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执法人员迅速开展现场调查取证,确认该机构擅自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执法人员依法询问机构负责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及退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退还学员未消课费用134094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举办学科类培训、没收违法所得18209元、罚款72836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市、旗县区教育局将持续深化“监管护苗”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凡举报,必受理,必查处”原则,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与长效监管体系,紧盯隐形变异培训等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对违规培训行为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同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持续净化校外培训环境,切实守护学生健康成长与家长合法权益,为构建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提供坚实保障。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蒙)字第631号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