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经济 > 正文

  为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3月14日,自治区农牧厅对外公布了2022年禁渔期、禁渔区相应时间和范围。

  按照规定,内蒙古境内河流、湖泊和大中型水库(库容大于1000万立方米)等渔业水域的禁渔期为5月1日至7月31日,边境水域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自然(非人工形成)水域鱼类产卵场和洄游河道划定为常年禁渔区。黄河内蒙古段禁渔期为4月1日至7月31日;黄河干流内蒙古段、黄河干流内蒙古段一级支流,及所属湖泊、大中型水库划定为禁渔区。

  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内禁止除休闲垂钓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禁止收购、运输、储藏、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教学科研、驯养繁殖等特殊需要,进行捕捞作业,必须经盟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审批。

  该通告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可拨打监督电话(0471)12316对违反通告的行为进行举报。(正北方网首席记者 刘晓君)

编辑:刘嫱
63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醉美西藏林芝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