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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疆新闻网消息(记者 康心月)3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自治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第50次新闻发布。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报了近期复工复产情况并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截至3月24日,工业方面,剔除季节性因素,农牧业龙头企业实际开复工率达到90.2%,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复工率已超去年同期,扣除季节性因素达到95.8%。

  服务业,剔除校园便利店、倒闭超市、受进出口限制无法开工百货商店和季节性批发市场外,超市便利店、综合超市、百货店、批发市场、社区菜店,已全部复工。住宿业开复工率71%,较3月15日提高38.6个百分点;餐饮业开复工率76.5%,较3月15日提高51.8个百分点。

  公共文化场所和旅游景区,开复工率达98.3%和38.3%,扣除季节性因素,基本实现了应复尽复。

  外商外贸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和100家重点外贸企业复工率达到100%。

  记者:《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要求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16号)印发后,非常明显地感到,全区各个行业复工复产复市速度在加快,社会正常生产秩序正在逐步恢复,目前自治区复工复产中还存在什么问题?下一步要怎么解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王金豹:

  《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要求 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16号)印发后,全区复工复产工作进入加速期,各行业复工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但从盟市和部分区直机关反馈的信息来看,全区复工复产仍存在一些堵点、断点、难点问题。一是复工复产政策传导速度偏慢,部分地区仍未将自治区相关政策落实到位;二是部分地区过度检查、过度防疫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三是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面临产业链、资金、库存等各方面压力,部分企业复工后面临亏损;四是群众对疫情的恐慌还没有彻底消除,消费端需求被限制。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自治区全面复工复产进度,也是我们下一步重点关注的问题。

  下一步将从以下五个方面解决。一是组织各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国家、自治区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宣传力度,同时强化实地督导,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二是推动各地各部门积极作为,凡是有利于复工复产的措施,直接在盟市、旗县和主管部门层面研究出台,不需要再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促使所有行业尽快实现自行恢复营业。三是进一步加大国家和自治区延期缴纳税款、优化退税服务、降低社保费率、延期办理社保业务、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成本等措施的落实力度,加大信贷和金融支持力度,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四是鼓励商超经营者和电商平台开展促销活动,释放压抑的消费热情。倡导领导干部带头消费,提振市场信心。推动社会公众正确使用口罩,呼吁社会适度松绑,调整心态,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五是重点围绕未复工企业,推动地方开展精细化管理,实施“一企一策”帮扶,切实解决企业复工复产的“痛点堵点”,确保3月底实现全部市场主体应复尽复。

  记者: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自治区农牧厅采取了哪些措施?目前春耕生产和农牧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如何?

  自治区农牧厅二级巡视员王雨锋:

  自治区农牧厅在确保疫情防控到位的前提下,不误农时抢抓春备耕生产,协调解决农牧业生产面临的困难问题,加快推动复工复产,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将全力抓好春耕备耕,精准有序推动复工复产, 做到疫情防控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针对我区十年九旱、连年春旱的特点,重点做好抗旱保春播工作,在4月中下旬至5月份播种高峰期,不等不靠,确保一次性抓全苗,夯实全年粮食丰收基础。继续开通“厅长、处长直通车”和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强化亲自办、马上办,跟进解决春耕备耕生产和企业复工复产面临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记者:随着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全区工业企业陆续复工复产,请问目前我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如何?围绕推动复工复产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张德:

  当前,我区工业企业复工复产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率稳步回升,已超过去年同期水平。截至3月23日,全区2863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复工复产2593户,复工复产率由2月13日的46.3%到2月23日的65.4%、3月13日的84.9%和3月23日90.6%,目前规模以上企业复工复产率已超过去年同期水平1.8个百分点,剔除155户季节性停产企业(以建材、屠宰加工为主)复工率为95.8%。复工复产企业员工80.5万人,到岗人员64.7万人,员工到岗率80.3%,较1月前提高15.8个百分点。其中,年产值10亿元以上企业复工复产率97.6%,员工到岗率83.4%。

  疫情发生以来,工信系统一手抓重点医用防护物资生产保障,一手抓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努力恢复正常经济活动。围绕复工复产我们主要采取了三个方面的措施。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1月份到2月中旬,我们主要以推动落实防控疫情为主,认真贯彻国家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相关政策,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十条政策》,从技改投资补助、贡献奖励、贷款贴息、用工补助、交通补助、政府采购等方面提出了可操作的支持举措,推动医用物资企业全面复工复产。

  强化生产要素支持保障。一是保障复工复产防控资源。为工业园区免费配发消杀用品232吨、调拨口罩60万只,并筹措解决额温枪等防控用品。二是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协调电网公司出台14项电力政策措施,预计惠及用户135万户,降低用电成本7.1亿元。三是协调解决企业免费保险。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向工信部门三批推荐我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163户、贷款需求183.5亿元,工信部前两批已审核通过41户、贷款需求70.5亿元。抓紧组织2020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工业园区发展资金的项目申报工作,争取在3月份下达专项资金,提振企业信心。加快下达中小企业“助保贷”资金7000万元,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记者:餐饮业是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行业,目前我区餐饮业的复工情况如何?为推动餐饮业复工营业采取了哪些措施?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尚志强:

  餐饮行业在此次疫情中受到严重冲击。自今年1月底我区疫情发生到3月初,2个多月以来,全区的餐饮业几乎全部处于停歇业状态。现在,全区已有超过30天确诊和疑似病例实现零增长。在防疫工作全面向好的同时,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全区复工复产工作高度重视,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政策,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政策落实,餐饮行业出现了较好的恢复态势。截至3月24日18:00,全区餐饮业开复工率76.5%,较3月15日提高51.8个百分点。商务系统重点联系的282家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复工216家,开复工率76.6%。值得一提的是,全区14个盟市中7个盟市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复工率达100%。(呼伦贝尔、兴安盟、赤峰、鄂尔多斯、乌海、满洲里、二连)

  目前,我区餐饮企业复工营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疫情期间经济损失严重导致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复工营业运营成本增加、餐饮市场消费低迷、企业用工紧张及防护物资不足等。

  为减轻疫情对餐饮行业的影响,推动全区餐饮行业尽快复工营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全面精准掌握餐饮行业复工情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为解决餐饮行业资金周转困难、企业用工紧张等问题,扶持企业尽快复工营业,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落实疫情防控风险等级调整要求 全面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在减税降费、援企稳岗、金融支持、简化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支持措施。如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实行用电、用气、用水等“欠费不停供”措施;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用电成本;为企业提供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等。

  积极推动企业恢复正常经营。3月16日前,全区各盟市对餐饮行业复工营业实行严格管控,如实名制扫码、接待量不高于原有餐位数的50%等。这些约束条件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一些企业复工积极性不高。3月16日,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全区103个旗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全部调整为低风险级,明确了全区餐饮行业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所有市场主体可自行恢复营业,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再设置复工复产前置约束条件。

  各地方各部门带头消费,提振消费信心。呼和浩特市、兴安盟、乌海市领导带头“下馆子”,自治区商务厅领导、阿拉善盟商务局机关干部带头“进店堂食”。呼和浩特市发布《关于暂时关闭单位集体食堂的通知》,鼓励干部职工到餐饮企业用餐,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鼓励开发区党员干部职工带头餐饮消费的倡议书》,以实际行动支持餐饮企业复工。

  总体上来看,目前全区餐饮企业复工进程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效果明显。下一步,将加大力度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做好餐饮行业防疫知识的普及,推行使用“内蒙古自治区居民电子健康卡(码)”。二是大力度推动政策落地。加强工作调度和指导督促,推动国家及自治区出台的复工复产措施落细落实。三是加大对餐饮企业复工营业的帮助服务。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为有贷款融资需求的企业搭建平台。四是积极争取为餐饮企业联系价格较为优惠的防疫防控物资购买渠道,为企业复工营业提供便利条件。五是引导餐饮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六是积极推动引导餐饮消费。指导和帮助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把疫情防控中被抑制的餐饮消费需求和信心重新释放出来。

  记者:随着疫情形势的持续好转,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情况怎么样?面对疫情过后广大群众不断高涨的文旅休闲消费需求,是否做好了准备?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李晓秋:

  随着疫情形势的不断好转,广大群众文旅消费热情也在不断地恢复和高涨。全区文化和旅游战线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积极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概括起来,主要有三点:

  全面有序开放。3月1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全区103个旗县(市、区)疫情风险等级全部调整为低风险。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部署要求,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精准把握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有序推动文化和旅游行业复工复产。

  扎实精准防控。随着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恢复开放,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极易导致疫情反弹,特别是国际疫情快速蔓延带来的输入性风险持续增加,各地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恢复开放工作指南》《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文博单位恢复开放和复工的指导意见》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决不让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发生逆转。

  助企纾困解难。疫情发生以来,各地星级酒店、旅游景区、文博场馆相继关闭,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全部歇业,旅游综合收入呈断崖式下跌,旅游业受冲击较大。国家和自治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面对疫情过后广大群众不断高涨的文旅休闲消费需求,组织制定了详细的旅游业恢复发展工作预案。下一步,将不断丰富特色旅游产品,积极构建文旅多产业多领域融合互通的休闲消费体系,创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积极培育文旅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等消费新热点;鼓励研学旅游、民俗旅游、红色旅游等文化体验游,开发一批适应境内外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旅游演艺及具有和民族特色创意旅游商品。将不断提升消费便捷程度,鼓励建设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聚集地,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依托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打造群众身边的文化消费网点。


编辑: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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