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今日头条
北疆观察
数字报刊
北疆新闻 > 要闻 > 正文

  3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及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取暖费、物业服务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政策便利。《通知》自2026年3月16日起施行。

  对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通知》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租房提取额度在每人每年14000元的基础上上浮30%,提高至每人每年18200元;符合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条件的,租房提取额度上浮50%,提高至每人每年21000元。

  对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通知》明确:可申请提取不超过两套住房的取暖费,夫妻双方每年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个取暖年度已支付的取暖费,从2025—2026取暖年度开始执行;可申请提取不超过两套住房的物业服务费,夫妻双方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已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从2026年度开始执行。

  对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在持有产权期间且未超过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有效期限的,《通知》明确: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已支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已支付的契税。(记者  李永桃)


北疆新闻 | 内蒙古自治区重点新媒体平台,内蒙古出版集团•内蒙古新华报业中心主管主办的国家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一类资质平台。

编辑:杨净毓
10310

北疆新闻版权与免责声明:

一、凡本站中注明“来源:北疆新闻”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版权均属北疆新闻所有,转载时必须注明“来源:北疆新闻”,并附上原文链接。

二、凡来源非北疆新闻的新闻(作品)只代表本网传播该消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见网后30日内进行,联系邮箱:bjwmaster@163.com。

江西新余巨网秋捕 鱼跃满仓

版权声明:北疆新闻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本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5648148811蒙ICP备16001043号-1

Copyright © 2016- 北疆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200009-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蒙)字第631号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