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内蒙古日报社张弓长新闻工作室记者在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一个紧邻矿区的山沟里暗访时发现,有一处规模较大的地埋罐式柴油储油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准格尔旗一条山沟里,不远处就是准联煤矿的采矿区。在山沟里特别隐秘的地方,藏着一处规模较大的柴油储油库。这个储油库周边无任何围挡设施和警示标识,过往人员可以随意进出。9个巨大的储油罐被直接埋在露天的荒地里,周边杂草丛生,塑料袋、废纸片等各种垃圾随处可见。埋在地下的9个巨大储油罐,只有很小的罐口露出地表,部分罐口用破棉被或塑料布进行简单遮盖,现场也没有安全管理人员。

记者来到这里时,一辆无牌运油车停在储油罐旁,一名男子正使用一根黑色软管从地下储油罐往车上抽油,巨大的储油罐里装满了柴油。记者在现场停留期间,随意靠近储油罐,甚至做出要打电话和抽烟的动作时,正在抽油的男子也没有予以劝阻。此外,距离这处储油库约一百米处就有一户养牛户,养殖棚与储油设施之间没有任何安全隔离设施。

10月29日,记者来到准格尔旗应急管理局,将此事反映给了该局信访科贺主任。次日上午,贺主任给记者打来电话表示,他前往现场经调查发现,这里的储油库不属于准联煤矿,是由一位个人设置的储油库。当记者问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时,贺主任回答:“国家也没有一个标准化的东西。”
然而,记者在现场暗访时注意到,正在抽油的那辆无牌运油车上,清晰标注着“准联煤矿2号加油车”字样,在现场作业的男子也承认这里是准联煤矿的储油库,这显然与贺主任的说法完全相悖。

采访中,贺主任还反复强调,让记者看看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
对此,内蒙古成品油协会副秘书长陈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第五条虽然规定:企业自用柴油加油装置(不对外经营)不需要进行安全生产许可。但该《通知》第四条又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柴油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执行。

陈亮告诉记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储油库建设前需办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建设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依法办理了建设工程审批手续的,还需按照规定申请消防验收备案。
陈亮说,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且由专人管理。记者暗访时看到的储油库既无专用储存设施,又无专人管理,这种私埋储油罐存储柴油的行为本身就涉嫌违法。更何况,有人在储油罐旁边随意打电话,甚至抽烟都没人管,这完全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属于典型的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的违法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此外,自2023年1月1日起,柴油不分闪点均被列为危险化学品,使用普通地埋罐储存柴油,属于危险作业。若要合法储存,需采用撬装加油站等符合标准的设备,且需满足自有或租赁场地、内部自用、符合安全距离等条件,而记者暗访时看到的野外储油库显然不具备这些合规要素。
来源:草原云·北方新报首席记者 张弓长 记者 范亚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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